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 静安区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第三批)申报通知

静安区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第三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5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10月8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一份),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静安区科技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10月8日前登录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静安区科技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来源:上海静安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Copyright © 2002-2030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版权所有
电话:1561890383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栋1108室 备案号:沪ICP备19002494号-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