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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方向) 入库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4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72

为贯彻落实《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结合中小企业服务需求,计划征集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成效好、企业口碑佳的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形成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引导带动市场化服务机构有序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优质服务。202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方向)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是指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式赋能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环节实现数智化,助力上海市中小企业降本增效的数字化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注册在上海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行业协会或民非机构除外)以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2.运营2年以上,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上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

3.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服务队伍,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4.每年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公益性服务;

5.熟悉国家和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经营规范,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信用状况良好。

(二)服务范围

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应用、物联网集成等,促进企业业务模式创新和运营效率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协助企业实现数据驱动的决策制定,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增强市场响应速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本次申报材料需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纸质版要求:A4纸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电子版要求:正文部分,分别以PDF和Word两种格式提交,PDF版本需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公章,附件中出现的扫描件均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名注明附件内容)。

2.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2月18日17时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开展申报组织和入库审核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我委备案。请各区于2025年2月28日17时前正式行文将《2025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方向)入库备案汇总表》申报单位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管理与支持

1.我委将对各区备案的服务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2.我委将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工作,结合服务上海市中小企业工作情况,通过相关专项资金择优给予支持。

3.入库服务机构将择优推荐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商资质。

4.入库服务机构需在每年4月完成机构信息更新,按要求报送最新运营和服务情况。

5.我委定期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信用筛查,如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将取消入库资格。

来源:上海经信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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