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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18-08-11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471

一、境外展览项目

(一)境外展(企业)项目

1、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2、随组团单位参展的企业自行申报时,需提供国家部门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及组团单位出具的展位未申请财政补助的证明;

3、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支付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或国内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单位参展人员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因公出国还应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6、展会期间工作照片(照片粘贴在一张A4纸上);

7、项目总结;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境外展(团组)项目

1、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除国家规定不需要相关批复)复印件;

2、项目组织单位的招展通知复印件;

3、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公共布展摊位的搭建合同(协议)复印件;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支付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或国内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6、参展人员的护照复印件(复印首页、签证及出入境记录页),因公出国还应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7、展会期间工作照片;

8、项目总结;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外文)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PCT申请的国际检索报告等;

3、专利审查机构、境内外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发票等有效缴费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专利申请文件(中文)、评估报告、有关协议或合同复印件等;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1、商标注册提供注册文件及标识和国外商标管理机构接受函(中外文)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机构注册,需提供代理协议复印件;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3、项目总结;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2、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提供认证单位的有关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的认证资格证复印件;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产品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2、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认证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凡在国内的产品认证公司需提供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认证资格批准件、国外认证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1、项目申报企业与ERP云服务提供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企业购买外贸企业ERP云服务功能介绍材料,或项目申报企业与第三方服务商完成ERP系统改造升级的合同复印件,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企业ERP系统与“信保通”EDI对接确认证明原件;

2、服务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项目总结;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1、项目申报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资信协议复印件或资信产品申请表复印件;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3、项目总结;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增加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1、项目申报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风险管理咨询协议复印件或风险管理培训申请表复印件;

2、咨询报告复印件或培训资料和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签到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培训工作照片(照片粘贴在一张A4纸上);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5、项目总结;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培育竞争新优势

1、项目申报企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风险管理平台服务协议复印件;

2、项目申报企业使用风险管理平台服务网页截图;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项目总结;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申报材料统一要求

1、每个项目均须提供网上填写完成并输出打印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所有提交书面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格式,并按顺序装订;

4、提交书面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款应提供中文翻译;

5、各项目的总结应如实反映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6、各单位对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均一式两份。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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