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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437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1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动浦东新区集成电路、5G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浦府规〔2020〕2号),我委组织实施2020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题1、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

(1)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并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对象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专题2、GZL-C05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5G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的通信设备企业。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专题1、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

(1)在首次流片后一年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专题2、GZL-C05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5G

(1)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的5G核心设备生产企业,上年度有关5G设备销售金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为5G设备厂商研发5G核心配套产品的企业,上年度有关5G产品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拥有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dczkj .shcei.com.cn/web/)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0时至2020年7月24日16时。2020年7月24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0年8月17日-21日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2楼)。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专题1、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见“附件1”)

专题2、GZL-C05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5G(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1、浦东新区科经委:

王老师(专题1),68543217;牛老师(专题2),28282434

2、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3、政策受理联系人(见“附件6”)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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