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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发布时间:2021-07-05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519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第8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3亿元后每增加3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生产经营均在宝山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本次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值(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基准年为2019年,首次突破为2020年与2019年的比较。

例:1、某制造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000万,2020年为6000万,即首次突破5000万,给予20万资金支持;若2020年为4亿,即首次突破3亿元,则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2、某制造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5亿元,2020年为6.6亿元,即3亿元后新增加了3.1亿元,则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若2020年为9.6亿元,即新增加了6.1亿元,则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申报流程: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经委通过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经委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3、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在“产业做优做强”栏目中选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条目(编号Ⅲ-3-1)进行申报。

四、申报所需材料

宝山区先进制造业项目资金申请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企业、镇(园区)盖章版扫描上传(PDF或JPG)

来源:宝山科创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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