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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奉贤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科委)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4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90

​根据《关于印发〈奉贤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奉财发〔2022〕6号)要求,启动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科委)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专题一、支持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获得科技部“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优胜项目的单位,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1.申请条件

入围2022年度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的项目承担单位。

2.扶持标准

给予入围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总决赛优胜项目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入围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专题二、支持鼓励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1.申请条件

参加2022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2.扶持标准

参加2022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获得优秀企业奖的,给予30万元资金扶持;获得总决赛奖项的,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2022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

(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专题三、支持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

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

1.申请条件

获得202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承担单位。

2.扶持标准

(1)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参与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5万元;

(2)对于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对于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参与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奖励的证书;

(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专题四、支持奉贤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

支持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奉贤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推进“企业上云”等数字化转型工作,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和数字化转型支出额按一定标准,经认定后给予最高标准20万元资金支持。

A、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1.申请条件

(1)成立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2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奉贤区科技型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实体型科技企业;

(2)完成2022年度奉贤区税务系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

(3)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都在奉贤区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正常纳税,近2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

(4)完成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

2.扶持标准

(1)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2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资金支持,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

(2)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资金支持,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500万元(含)的,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2022年度财务报表(盖公章);

(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每一表单均加盖企业公章);

(5)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提供含申请企业名称和编号的入库公告名单;

(6)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B、支持企业推进“企业上云”工作

1.申请条件

(1)成立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2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奉贤区科技型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实体型科技企业;

(2)完成2022年度奉贤区税务系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

(3)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都在奉贤区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正常纳税,近2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

(4)完成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

(5)符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云)支持项目”“企业上云服务商”部分的“支持企业”。

2.扶持标准

(1)企业在2022年度年租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云)支持项目”中“企业上云服务商”提供的IaaS基础设施、PaaS平台系统和SaaS业务应用服务等,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租赁费用支出,按合同金额中上一年度费用的30%给予资金支持;

(2)每家企业按照相关扶持标准获得本项资金支持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税务部门出具的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完成“企业上云”等数字化转型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供2022年度年租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云)支持项目”中“企业上云服务商”提供的IaaS基础设施、PaaS平台系统和SaaS业务应用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服务费用支付凭据或发票、方案设计和效果评估报告等“企业上云”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7)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8)其他相关材料。

专题五、支持重大产业技术攻关

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对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2年的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2年内累计销售不少于1000万元的符合奉贤区产业导向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申请条件

(1)在奉贤区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2)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2021-2022年度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累计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扶持标准

经评审,按研发费用支出额的1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奉贤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自主创新产品2021-2022年度的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或许可成果转化的证明、知识产权授权使用的证明等;

(7)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8)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专题六、支持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企业与全球领军创新型企业、海外顶尖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每家企业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1.申请条件

(1)全球领军创新型企业指近三年内入选过《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未来50强企业榜单,《福布斯》杂志评选的全球创新企业100强、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榜单,普华永道思略特咨询公司发布的全球创新千强榜单的境外企业;
    海外顶尖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是指近三年入选过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排名全球前100位世界大学,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发布的排名全球前100位科研机构,或属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国立研究机构、国立高校院所的境外机构;

(2)注册在奉贤区并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合作项目为近两年完成的研发合作,有明确的研发计划合作协议书,并取得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样品(样机)实物等科技成果;

2.扶持标准

每家企业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金额的30%,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奉贤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海外产学研合作项目)(附件2);

(3)企业法人和海外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

(4)企业与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以及开展的研发费用明细、发票和产学研合作的银行转账;

(5)项目验收报告;

(6)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项目申报上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

(7)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8)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9)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专题七、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搭建技术转移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技术筛选与评估、技术交易与投融资、衍生创业与推广应用、跨国技术转移、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培训等服务。按照平台年内累计促成区内企业技术转让交易额的3%的比例进行扶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1.申请条件

(1)注册在奉贤区的技术转移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经营状况良好;

(2)平台为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成果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交易代理,价值评估,转化人才培训,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其他服务;

(3)年内累计服务区内企业不少于20家(以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为准),在奉贤区内开展科技服务专场活动不少于10场,有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

(4)年内促成区内企业技术转让交易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5)平台对于提升区内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影响力。

2.扶持标准

按照平台年内累计促成区内企业技术转让交易额的3%的比例进行扶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奉贤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平台项目)(附件3);

(3)年内服务平台技术转移主要服务项目的合同及资金往来凭证,推广国家或地方科技计划项目、行业或共性关键技术等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6)其他开展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

专题八、支持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A、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的和产业化,根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际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与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1.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奉贤区内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2)研发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头作用强;具有明确的实施目标和方案。

2.扶持标准

根据研发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际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与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分二次拨付,中期40%、验收60%,项目执行期2年。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奉贤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附件4);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设方案扫描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描述项目需求情况分析和作用意义;详细阐述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及实施路径;详细阐述项目计划进度和工作保障条件;详细阐述项目成果和考核指标;详细分析项目风险和控制措施;详细介绍项目团队情况(学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专长、工作业绩等)。

(6)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扫描件。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

(8)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B、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且符合奉贤产业定位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按照不超过投入费用3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申请条件

(1)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

(2)研发及产业化内容符合奉贤产业定位。

2.扶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入费用3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分二次拨付,中期40%、验收60%,项目执行期2年。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奉贤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实施转化)(附件5);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的相关证明;

(5)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6)项目建设方案扫描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描述项目需求情况分析和作用意义;详细阐述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及实施路径;详细阐述项目计划进度和工作保障条件;详细阐述项目成果和考核指标;详细分析项目风险和控制措施;详细介绍项目团队情况(学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专长、工作业绩等)。

(7)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扫描件。

(8)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

(9)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

专题九、支持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

对获得市级以上软件产品首版次等专项支持的企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200万元。

1.申请条件

(1)注册在奉贤区,获得市级以上软件产品首版次应用突破等专项支持的企业;

(2)相关项目或产品未获得过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或奖励。

2.扶持标准

对获得市级以上软件产品首版次应用突破等专项支持的企业,对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上级部门扶持资金到账凭证;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4)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6);

(5)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提交申报信息、主管部门推荐、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如申报单位2022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需先完成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如申报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需符合各专题申请条件,即可申报。

第一步:线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官网——点击“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选择申报“奉贤区科技政策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7:00

第二步:主管部门推荐

将完整的书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一份交由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需由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盖章推荐。

第三步:递交纸质材料

推荐函经主管部门盖章推荐后,所有申报材料由企业自行递交至各受理部门,接受无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

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7:00

线上申报和线下递交材料需在相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视作未完成申报。

来源:上海奉贤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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