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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崇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04

根据《崇明区关于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办法》(沪崇经规〔2023〕1 号)规定,开展2022年度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崇明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符合崇明产业导向等要求的民营实体企业。

扶持内容和申报材料

(一)“升规”“升限”扶持

1.扶持内容

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首次进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库。对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2022年度崇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下同为复印件)、企业承诺书(附件2)。

(2)专项材料:工业、服务业企业首次“升规”证明材料。商贸企业首次“升限”证明材料。

(二)扩大规模扶持

1.扶持内容

对已入库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予扶持,当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产值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营业)额达到上一年度110%—130%、130%—160%、160%以上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工业、服务业企业:2021、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盖章,以下同)和12月份产值表。商贸企业:2021、2022年度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 (E104-1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

(三)加快发展扶持

1.扶持内容

对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2021、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12月份产值表。

(四)研发投入扶持

1.扶持内容

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扶持,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研发强度)达到2.5%—4.5%、4.5%—6%、6%—8%、8%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研发投入和强度分别在1000万元以上且3%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五)项目荣誉扶持

1.扶持内容

对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获国家级、市级的重大项目、标杆示范、体系建设、专业服务平台、品牌示范、特色产品等奖项称号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2022年度市级政府部门及以上荣誉证书或认定红头文件(复印件)。

(六)贷款利息扶持

1.扶持内容

对符合崇明区生态产业发展要求并获相关部门立项批准的项目,固定资产单笔贷款300万元(含)以上,且该笔贷款与银行已结清的,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2022年度企业信用报告、该笔贷款业务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材料。

(七)交通物流扶持

1.扶持内容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路桥、轮渡费给予扶持,上一年度工业产值不足5000万元、5000(含)万元-1亿元、1亿元(含)-3亿元(不含)、超过3亿元(含)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5万元、8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审计报告和12月份产值表。

(八)租金补贴扶持

1.扶持内容

对从乡镇向园区集中并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经认定符合产业园区发展导向,免除其第一年租金,并减免第二、三年一半租金。后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1000平方米以上,且年税收产出50万元/亩(含)以上的,可按不超过其当年租金的50%予以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厂房租赁合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缴税相关证明材料)。

(九)迁入园区扶持

1.扶持内容

对从乡镇向园区集中并拿地的企业,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投产的,给予每亩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土地出让合同、竣工验收通过相关证明材料、环评相关证明材料。

(十)土地腾退扶持

1.扶持内容

对乡镇零星工业用地上的现状企业,经认定符合产业园区发展导向,自愿搬迁至产业园区,并原使用工业建设用地完成减量并腾退的,按企业零星工业用地权证面积,给予每亩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项目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

(2)专项材料:土地减量腾退相关证明材料、原产权证明。
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9月21日。

(二)线上材料申报:企业登陆“崇明区企业专属网页”,找到“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点击“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选择“面上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2022年度崇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有关要素,填写企业基础信息、申报内容,上传基础材料、专项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后,并要及时线上查询所在乡镇、集团(园区)初审意见(附件4,企业操作手册)。

(三)线下材料受理:申报项目经所在乡镇、集团(园区)线上初审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在线上下载打印本次项目的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经乡镇、集团(园区)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区经委相关受理科室。

来源::上海崇明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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